我省4年內將改造棚戶區16.12萬戶
  城市棚戶區概念
  本報訊 為進一步加大我省棚戶區改造力度,《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於19日印發。《意見》明確,2014年至2017年,全省各類棚戶區規劃改造16.12萬戶,全省城鎮居民住房條件明顯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更加完善,經濟社會發展更具生機。記者 劉江浩
  我省規劃改造三類棚戶區
  我省棚戶區改造主要有城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國有墾區危房改造。2014年至2017年城市棚戶區改造13.11萬戶、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0.24萬戶、國有墾區危房改造2.77萬戶。城市棚戶區改造,要繼續推進城市(含建制鎮)規劃區內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並將具有棚戶區特征的小城鎮危舊房改造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國有、國有控股等工礦企業建設管理在城市規劃區外的職工住宅小區,符合棚戶區改造條件的,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在城市規劃區內的,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範圍。國有墾區危房改造,主要包括符合棚戶區改造條件的國有農場職工住宅和集中安置歸僑農場職工住宅。
  棚戶區改造方式。城市棚戶區改造,可採取拆除新建、改建、擴建、翻建等多種方式。對零星分散、改造難度較大、單獨項目運作成本較高的城市棚戶區,可與其他城市棚戶區改造、危舊房改造、城市更新和城中村改造項目就近整合,實行統一規劃、統籌建設、連片開發、系統改造。對具備市場運作條件的棚戶區改造項目,各市縣政府可按規定通過公開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等級、企業信用等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對國有工礦棚戶區等不具備市場運作條件的改造項目,由各市縣負責統籌組織實施。
  嚴禁借棚戶區改造建福利房
  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見》要求:採取多渠道籌措資金,如加大各級政府資金支持、加大信貸支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改造等;確保建設用地供應,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用地要納入各市縣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優化規劃佈局;完善安置補償政策;加強配套設施建設;推行審批服務綠色通道等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意見》要求強化政府和各部門職責,各市縣、各有關部門要把棚戶區改造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 還要求加強監督檢查,嚴禁相關單位借棚戶區改造政策建設福利性住房;定期對各市縣、各有關部門棚戶區改造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全面完成任務等等。對資金和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地區和有關單位負責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約談,並限期整改,嚴肅問責。
  據瞭解,2008—2013年,我省共實施各類棚戶區改造17.53萬戶。
  ●城市棚戶區改造
  ●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
  ●國有墾區危房改造
  ●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
  根據住建部等七部委《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危舊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號),將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界定為: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簡易結構房屋較多、建築密度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建築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區域。《意見》未對棚戶區概念再行表述,按國務院意見要求,《意見》在第(十二)條中明確指出,由各市、縣、自治縣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具體範圍。
  相關報道詳見A4版  (原標題:我省4年內將改造棚戶區16.12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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